2025年8月6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协议》(编号:国通2025第128号/2025004),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南京银行对您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合同内容不变。
自2025年5月23日24:00时起,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南京银行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出让方、以及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告知: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之日起,您应向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并向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如下还款账户还款,直到标的债权全部还清或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您发出进一步通知。
还款账户的信息如下:
账号:678640885000025
户名: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如果您对本公告内容或您的标的债权及与其有关的任何付款金额有任何问题,请按如下方式进行查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5号2幢8层A801
联系人:客服专员
联系电话:010-8742160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